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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号

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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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师范大学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介
发布时间:2021-08-03 浏览: 编辑:方群     

一、学校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先后入选部校共建新闻学院试点单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学科门类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建校九十余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全日制高等专门人才近30万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三)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

(四)符合培养学院要求的其他报名条件。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资格初审、网上申请、现场确认等环节(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流程和要求详见报名通知)。

四、招生专业

专业

代码

全国统考

外语语种

全国统考学科

综合考试科目

授予学位

0201

理论经济学

英语

经济学

经济学硕士

0301

法学

英语

法学

法学硕士

0302

政治学

英语

政治学

法学硕士

030301

社会学

英语

社会学

法学硕士

0401

教育学

英语

教育学

教育学硕士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方向)

日语

教育学

教育学硕士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方向)

英语

教育学

教育学硕士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

英语

教育学

教育学硕士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方向)

英语

教育学

教育学硕士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地理方向)

英语

教育学

教育学硕士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方向)

英语

教育学

教育学硕士

0402

心理学

英语

心理学

教育学硕士

0403

体育学

英语

教育学硕士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英语

中国语言文学

文学硕士

0503

新闻传播学

英语

新闻传播学

文学硕士

0602

中国史

英语

历史学

历史学硕士

0701

数学

英语

理学硕士

0702

物理学

英语

理学硕士

0714

统计学

英语

理学硕士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硕士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英语

工学硕士

1202

工商管理

英语

工商管理

管理学硕士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英语

公共管理

管理学硕士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英语

艺术学硕士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英语

艺术学硕士


五、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5年,分为两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2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课程学习形式为不脱产。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自行报名),每年可考一次。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均通过者,须在全部通过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写作。

申请人在一年内须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并经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六、相关费用

(一)费用按照上报安徽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二)缴费方式:申请者通过安徽师范大学财务处缴费平台缴纳,具体缴费办法将在报名通知中告知。

(三)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纳。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相关培养学院提交终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4、申请人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添加者:方群 审核时间:2021-08-03